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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文件 |
省政府文件 |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1016001 | ||
标 题 | 2018年新农合预交费 | ||
发件IP | 106.56.6.* | ||
写信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 | ||
信件内容 | 网上看了新农合移交给人社局,请问隆阳区潞江镇的2018年新农合预交费交到哪个具体的部门,往年都是村里的小组长代收,今年村里要捆绑收费(不交集资款《没有开过动员大会》不帮老百姓收2018年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费费用)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后,我局立即安排市医保局了解处理你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便于了解处理问题角度考虑,委托隆阳区医保中心进行处理。区医保中心紧急与潞江镇进行联系,该镇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了解,对该镇石头寨社区在收缴村民医保费时要求缴纳修路集资款的错误做法进行纠正和整改,并明确2018年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费的收缴按往年小组长代收的办法正常开展。 详情请咨询隆阳区医保中心,电话:0875-2135865. 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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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 |